1. 国务院:在全国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经验
时间:2016-11-11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的复制推广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通知》明确,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共19项。其中,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新一批改革事项12项,投资管理领域包括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改革、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企业简易注销等3项;贸易便利化领域包括国际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制度、出境加工监管等7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包括引入中介机构开展保税核查、核销和企业稽查以及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等2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7项,包括入境维修产品监管新模式、委内加工监管等。
2. 外交部:中方愿与美方共同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
时间:2016-11-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对于特朗普当选美国新一届总统,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李保东10日表示,中方愿推动中美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并愿与美国现政府及新一届政府一道继续推动亚太自贸区建设。
3. 三部委印发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
时间:2016-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据发改委11月10日消息,为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进口,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更好的发挥进口贴息政策在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上的积极作用,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将根据执行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4. 第31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在华盛顿举行
时间:2016-11-09 来源:商务部网站
据商务部网站11月9日消息,第31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于10月31日至11月6日在华盛顿举行。双方就协定文本和负面清单议题进行了深入磋商。
5. 中俄发布联合公报 将加强航空石油等领域合作
时间:2016-11-08 来源:新华社
应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德·阿·梅德韦杰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6年11月6日至8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正式访问,并于11月7日在圣彼得堡举行中俄总理第二十一次定期会晤。李克强总理还在莫斯科会见俄罗斯联邦总统弗·弗·普京。
双方愿继续共同努力,挖掘合作潜力,推动两国经贸合作持续快速发展。为此,双方商定:在“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框架下继续推动交通、跨境基础设施、物流及其他双方重点关注领域的项目合作;推动落实《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推动两国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软件技术、航空航天技术、卫星导航以及“绿色技术”领域的务实合作等。
6. 保加利亚与中国就港口工业园区领域签订合作备忘录
时间:2016-11-07 来源:商务部网站
据保加利亚政府网站报道,保加利亚与中国将在港口和港口工业园区领域进行合作。保方主管欧盟基金和经济政策的副总理东切夫与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合作备忘录为港口和港口工业园的建设、现代化以及开发提供了基础。同时鼓励各个国家通过投资、合并、公司联营、项目合约以及设备进口等形式加强之间的联系。两国负责实施此项合作的部门分别是保加利亚交通、技术与通信部以及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7. 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获批 辽吉黑内蒙古落实
时间:2016-11-07 来源:新华社
中国政府网7日消息,国务院已于近日批复同意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规划》实施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有效提升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新路,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8. 李克强与各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中国与16国签署合作协议
时间:2016-11-06 来源:中新网
当地时间11月5日下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里加国家图书馆出席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会晤后,各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了中国与16国签署合作协议,涵盖互联互通、产能合作、基础设施建设、人文、人力资源、民航合作等多个领域。
9. 两部门: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时间:2016-11-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通知表示,将照相机、摄影机、内燃发动机、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10. 中国海关总署:将加快西藏边民互市贸易市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时间:2016-11-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5日从拉萨海关获悉,日前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政治部主任胡伟到西藏日喀则吉隆口岸调研时表示,要加快边民互市贸易市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利用边境地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合理布局,多借鉴国内边贸市场的发展经验。
胡伟表示,中国海关将大力支持西藏吉隆口岸的发展,可以考虑放宽边民互市贸易进口种类和免税额度。如果吉隆口岸规划发展功能设计条件成熟,将积极促成设立免税店。